Published Mar 01, 2022
[
 
]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 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 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,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。仲永出生五年,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,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。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,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。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,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。他的诗以赡养父母,团结族人为主旨,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,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,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。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,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,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。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,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他学习。
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。明道年间,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,在舅舅家见到他,他已经十二三岁了。我叫他作诗,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。又过了七年,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,再次到舅舅家去,问起方仲永的情况,他说:“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。”
王安石说:仲永的通晓、领悟能力是天赋的。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,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。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,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,如此有才智的人,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,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;那么,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,本来就是平凡的人,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,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?
(1)扳:通“攀”,牵,引。 (2)材:通“才”,才能。
(1)形容词作意动词 “邑人奇之”之中的“奇”,是“以……为惊奇、诧异”的 意思 “父异焉”之中的“异”,是“对……感到惊异”的意思
(2)名词作意动词 “父利其然”之中的“利”,是“认为……有利可图”的意思 “宾客其父”之中的“宾客”,是“以宾客之礼相待……”的意思
(3)名词作状语 “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”中的“日”名词作状语,是“每天”的意思
(4)动词用作状语 “忽啼求之”中的“啼”,原是动词“出声哭”的意思,这里作状语“哭着”的意思
自 (1)并自为其名(名词,自己) (2)自是指物作诗立就(介词,从)
闻 (1) 余闻之也久(动词,听说) (2)不能称前时之闻(名词,名声)
其 (1)其诗以养父母(代词,这) (2)稍稍宾客其父(代词,他的)
然 (1)父利其然也(代词,这样) (2)泯然众人矣(形容词,词尾……..的样子)
为 (1)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(动词,作为) (2)卒之为众人(动词,成为)
贤 (1)贤于材人远矣:(胜过) (名词作动词) (2)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:(有才能)
之 (1)不能称前时之闻(助词,的。) (2)不受之人(兼词,之于。) (3)卒之为众人(取消句子独立性,不译。) (4)忽啼求之(代词,代书具) (5)借旁近与之(代词,代仲永) (6)余闻之久也(代词,代这件事)
于 (1)环谒于邑人(介词,到。) (2)于舅家见之(介词,在。) (3)贤于材人远矣(介词,比。) (4)受于人者不至(介词,从,引出动作的对象。)
自 (1)还自扬州(从。) (2)并自为其名(自己。)
然 (1)泯然众人矣(形容词词尾 ……的样子) (2)父利其然也 ( 代词,这样)
(1)自是指物作诗立就(是:古义:“自是”组合意为“从此”;今义:判断动词) (2)或以钱币乞之(或:古义:不定代词,有的人;今义:或许,或者。) (3)其文理皆有可观者(文理:古义:文采和道理;今义:表示文章,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) (4)稍稍宾客其父(稍稍:古义:渐渐;今义:稍微。) (5)泯然众人矣(众人:古义:平常人;今义:许多人,大家。) (6)从先人还家(先人:古义:王安石死去的父亲;今义:自己的前辈。)
(1)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
(2)省略句 省略宾语 “不使学”中省略宾语“之”,可补充为“不使之学”;“令作诗”中也省略宾语“其”,可补充为“令其作诗”。 省略主语 “还自扬州”中省略主语“我”,可补充为“我还自扬州”。 省略介词 “受之天”中“之”后省略“于”,可补充为“受之于天”;“借旁近与之”中“借”后面省去了介词“于”,可补充为“借于旁近与之”。
(3)倒装句 “还自扬州”是倒装句,正确的语序是“自扬州还”。 ▲